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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中山债务律师时间:2020-12-17 22:25:27
小雨和前夫大海在2018年协议离婚,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书,约定大海在2019年年底前付给小雨6万元。2018年7月,两人关系有好转,小雨在微信上邀请大海出去旅游,被大海以存钱还债为由拒绝,小雨便在微信上说了一句“6万块钱不要了”。后来,两人关系恶化,双方因这6万元对簿公堂。法庭上,大海向法官展示了先前小雨给他发的消息:“6万不用给了,当时跟你说过的”,并以此为由,认定小雨主动放弃债权,拒绝支付给小雨6万元。法官让双方当庭操作微信,翻阅微信聊天记录。女方在微信上说的这句话,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债务免除,因而法院最终判决男方不需要支付女方这6万元。但小雨觉得,法院的判决并不公正。因为他们的聊天记录里还有这么一段话,小雨说,“当然你以后有钱了,给我我也收”,大海回复了一个“嗯”。小雨认为,这是大海承认债务的表现。但法院认为,小雨所说的是一种假设,并未设定权利和义务,所以对方还是不用支付这6万元。法官提醒:“在微信聊天的过程中,一方面要保证好自己的权利,另一方面,如果对方在微信上或者其他的电子证据方式上,来放弃或者设立权利的时候,我们也可以把这个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,在这个过程中大家要学会保留好证据。”△资料图 来源|视觉中国从今年5月1日起,微信等其他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已经在法律上被纳入电子数据,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。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有两个前提:一个是证明产生该段聊天记录的是当事人双方,第二是该段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,要能反应当事人的真实意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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